南國早報南寧訊 (記者唐建富)武鳴車友鄧先生春節(jié)前訂購一輛東風日產新陽光車型,但在驗車時聽到“三種雜音”于是決定退車。車商表示需要從2000元訂車款中扣除600元,理由為“加裝皮座椅,以及運輸損耗費”。
1月9日,鄧先生在南寧鴻軒汽車銷售有限公司,看中了一款7.18萬元的東風日產新陽光1.5升精英型車型,選擇顏色為灰銀色。他當天就簽訂了《銷售合同》,并交付了2000元的訂金,此外他還為愛車加裝了座椅皮套(原車為帆布座椅)。但一周后交車時,鄧先生檢查車況時發(fā)現(xiàn)異樣。他告訴南國早報記者,發(fā)動機在怠速時傳出“滴、嗒、叮”這三種雜音。對此,車商檢查后認為,那些聲音屬于發(fā)動機正常噪音,不存在車況異樣的情況。鄧先生要求該公司在春節(jié)前更換一輛同款同色的新車,但該公司表示只有白色車型,沒有銀灰色車型。由于無法達成換車協(xié)議,鄧先生選擇退車退訂。該公司則以“加裝皮套和車輛運輸費用”為由,要扣除2000元押金中的600元,但鄧先生對此并不認可,要求退還全部訂金。
3月15日,記者采訪了負責處理此事的鴻軒汽車有關負責人李先生。他表示,車輛是從南寧的東風日產弘帆4S店調配來的,車況經過檢查合格無誤。所謂的“三種雜音”其實是汽車運行時發(fā)動機正常的聲響,鄧先生的退車理由沒有根據,因此屬于無故退車。由于新車已經加裝皮套,并且加上從南寧運輸到武鳴的費用,所以要從訂金中扣除600元。從1月份至今,他們公司數次邀請鄧先生到店協(xié)商,對方卻遲遲不回應,這讓他們也很為難,“現(xiàn)在媒體介入報道,我們爭取盡快處理好”。
對于以上情況,南寧工商專業(yè)市場分局機動車能源所有關人士表示,按照《銷售合同》約定為“新車做完檢驗工作,確保車輛并核對無誤后交車”,買賣雙方爭議點在于有“發(fā)動機雜音”是否屬于故障,但聲音大小“主觀性”,很難作為評定車況的依據,稍后將聯(lián)系車商和消費者協(xié)商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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